法律问答

汉中离婚证不见了该怎么补办

2023-10-16 16:4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离婚证不可以在外地补办。当事人遗失、销毁离婚证的,只能持有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件向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驻户口所在地提出申请,原登记机关确认其有婚姻登记记录后依法出具《解除婚姻关系证明书》,加盖民政部门档案管理公章就可以补办,如对方离开户籍地满一年,开具居住证明后可在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另外,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到场补办离婚登记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允许本省居民向本辖区内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
  •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领取离婚证之时,就是夫妻关系终止之日。
    离婚证丢了补办的方法是:
    1、补领离婚证可以到原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也可以到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2、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3、需要提供的证件材料:离婚档案、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委托办理还应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件。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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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离婚协议不见了要怎样补办
    1、离婚协议不见了要补办,方法是:
    (1)如果是还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与配偶重新签订一份离婚协议;
    (2)如果是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可以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1、离婚协议的性质。
    离婚协议的性质具有人身与财产方面的双重性,离婚方面的意思表示和子女抚养权的行使、抚养费的支付等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范畴,而财产分割与债务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范畴。
    这两种关系在法律性质上均属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离婚协议的效力上应适用的法律。
    因离婚协议兼有人身属性与财产属性,
    换言之离婚夫妻之间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其实不是一定有效的,而对于生效的时间,也与其他的协议不太一样。
    此时双方在签字之后,需要在实际办理备案登记的时候,离婚协议书才会生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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