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
合同
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0-16 17: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1、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向劳动者支付每月二倍的工资;
2、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未签订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每月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分析: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1、在相应期间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2、用工期间超过一年的,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
第十四条 第三款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1、在相应期间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2、用工期间超过一年的,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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