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抵押房屋被拆迁了抵押权人怎么办

抵押担保
2023-10-16 17: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抵押房屋被拆迁了的,抵押权人可以对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等优先受偿。法律规定,在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对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优先受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抵押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方式: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如果抵押的房屋被拆迁的,当事人可以重新订立抵押合同,协商不成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 处理拆迁抵押房屋纠纷的方式是:
    1.采用货币补偿的方式操作,应当先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协商重新设立抵押权或者先偿还债务,使抵押房屋原有的抵押权消失,被拆迁人方能向拆迁人领取补偿金;
    2.采用产权调换方式的操作,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就产权调换后的房屋作为房屋抵押物而重新签订抵押合同。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