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诉讼中第三人死亡怎么样处理

劳动仲裁
2023-10-16 18:0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诉讼中第三人死亡应这样处理:如果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如果因死亡不能参与诉讼,可以由其继承人另行起诉;如果是有利害关系但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一般会由其继承人参与诉讼。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 要看第三人的死因和在纠纷中的法律地位。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一般不能参与诉讼,可以另行起诉;有利害关系但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参与诉讼,如果没有参与法院应该通知参加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 行政诉讼中原告死亡的处理一部分会参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处理方式是: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如果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裁定诉讼终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
    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