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迁户口都需要哪些资料

2023-10-16 18:5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迁户口需要的资料,具体如下:
    1、迁入当事人的居民户口簿,还有居民身份证和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者是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要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
    5、还要携带结婚证,计划生育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才可以;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还要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以后,再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结婚办理迁移户口的材料具体如下:
    1、个人申请;
    2、户籍证明;
    3、村委接收证;
    4、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育龄妇女纳入管理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离婚迁户口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入户申请书;
    (3)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具体的离婚迁户口可以分为八步,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当事人应该先开具户籍证明,然后办理结婚证。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二条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 离婚户口迁移需要的材料有:
    (1)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投靠人户口簿;
    (3)离婚证;
    (4)户主同意迁入的证明等。
    注意:办理户口迁移需要先取得落户的地址同意迁入的证明,再到现在的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的证明,最后才能由本人带着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