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诉讼有可能胜诉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劳动仲裁
2023-10-17 03:3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需要有确切的证据和合理的诉讼理由才可胜诉。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因此原告应当用充分有力的证据证明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第七十四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
    (一)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二)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需要撤销或者判决履行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
    (一)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
    (二)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
    (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判决履行没有意义的。
  • 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想在行政诉讼中胜诉,要在起诉状中载明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若行政机关想在行政诉讼中胜诉,要提供自身作出行政行为合理合法的相关证据和理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一、行政诉讼有可能胜诉吗
    1、行政诉讼有可能胜诉。同时行政诉讼有它的特殊性,多数的案子都是在诉讼代理过程当中,双方达成了和解,然后用撤诉的形式解决了社会矛盾纠纷,所以不去论胜诉和败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条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二、行政诉讼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1、起诉,行政诉讼是当事人不起诉,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受理。

    2、受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裁定不予受理。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受理后,进入一审程序;
    3、审理,人民法院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