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办理离婚手续的程序是什么样的

起诉离婚
2023-10-17 06:4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离婚手续的程序:
    1、双方一方提出离婚;
    2、双方协商离婚之后的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处理方式并签订离婚协议;
    3、双方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4、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办理离婚登记并发放离婚证。离婚时应当注意离婚必须是出于双方自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离婚手续的办理程序是:
    1.双方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2.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等进行审查;
    3.审查后,对于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等进行审查;
    3.审查后,对于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有:
    1.协议离婚手续;
    2.诉讼离婚手续;
    3.异地离婚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手续的程序有:
    1、通过协议离婚的,需要当事人准备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2、通过诉讼离婚的,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法院审理后获得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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