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后买的房子,母亲婚后无经济能力,房产证父亲的名字,两个女儿。父亲过世,房产财产怎么分配?主要母亲赌博,如果分给她,完全也是害了一大家子,法律会怎么判?或者提供母亲赌博的证据有什么用吗?

2019-06-13 15:10: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就由第二顺位的继承人继承,继承法说的说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因此,其四人都有继承权,继承份额原则上均等,但是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退休金也属于夫妻共同财 产。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一、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的分割:
    《新婚姻释三》第五条: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婚内房屋赠与的分割:
    《新婚姻法司释三》第六条: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
  • 婚姻法 规定了“婚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准予离婚”的五种情形,其中 有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赌博只是离婚条件。
    婚姻法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作出明确规定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法明确规定,一方有赌博、吸 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可作为离婚的条件 ,但赌博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
    另一方在离婚时不承担赌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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