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辆出事故保险公司不赔怎么办

保险赔偿
2023-10-17 08:4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车祸保险公司不赔的解决方式为:能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一、车辆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给理赔怎么办
    1、车辆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给理赔可以向法院起诉。车辆出了事故,如果不是违反保险条例的话,那么保险公司是要相应的赔付的,如果不赔付,可以去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的。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车辆保险赔偿的程序是什么
    1、及时报案;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在24小时内及时拨打报案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这样有利于保险公司及时派人赶赴现场,判定事故原因;
    2、协助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迅速派人进行现场查勘,确定损失大小,并出具查勘报告;在此环节,被保险人应当协助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事故的查勘定损;
    3、提交索赔单证;索赔时,被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提交以下单证:
    (1)出险通知书;
    (2)保险单正本,机动车保险证,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
    (3)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
    (4)全车失窃须另提供保险合同约定的必备单证;
    (5)涉及的第三者责任方追偿的赔案,须提供诉讼受理证明和追偿权利转让书;
    (6)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单证;
    4、赔款审核;保险公司根据车险合同条款、客户提交的索赔单证、查勘人员提供的查勘报告以及公司有关理赔规定,将作出是否赔偿以及赔偿多少的结论;
    5、领取赔款;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保险公司应当根据理赔结论通知被保险人办理领款手续。
    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自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金额协议之日起10日内,保险公司应当履行支付赔款义务。
  • 车祸后保险公司不赔偿,首先看当事人出的险是否在合同保险责任之内,如果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而保险公司不赔的,可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理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应得赔款,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
    以下情况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1、保险合同未生效,新车无临时牌照或者临时牌照过期期间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偿;
    2、未按规定年检或者未通过年检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赔;
    3、修理期间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赔;
    4、撞到自己家人的,保险公司不赔;
    5、保险费交清前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不赔;
    6、事发超过48小时的,保险公司有可能不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七条
    具有从事交强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违法拒绝承保、拖延承保或者违法解除交强险合同,投保义务人在向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后,请求该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