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想咨询欠款追讨的律师函

债务追讨
2023-10-17 09:1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通常情况下,追讨欠款律师函一般是指,律师受当事人的委托,按照当事人的要求作出的一种法律文书。律师函通常可以分为很多的种类,其中追讨欠款的律师函一般会用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后,律师发送处的一种律师函。
    本质上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 律师函是指律师受当事人委托,根据当事人的要求作出的一种法律文书。律师函分为很多种类,其中追讨欠款的律师函是用于债权债务关系中,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一种律师函,其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对送达对象晓之以法律事实,动之以利弊得失,让送达对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评价,即传法达意。
    它的本质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对于诉讼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 追讨欠款律师函:追讨欠款的律师函是用于债权债务关系中,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一种律师函。律师函是指律师受当事人委托,根据当事人的要求作出的一种法律文书。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六十七条  
    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