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快递延误,导致中药变质,不能饮用,快递公司能否赔付?

消费者维权
2023-10-17 09:3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 快递延误你可以联系发件人。,让发件人联系揽收快递公司进行投诉,也可以拨打快递公司客服电话进行直接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六条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 法律分析:可以要求赔偿。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明确规定彻底延误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应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根据国内快递服务的类型,彻底延误时限应主要包括:
    (a)同城快件为3个日历天;
    (b)省内异地和省际快件为7个日历天。
    注:彻底延误时限是指从快递服务组织承诺的快递服务时限到达之时起,到用户可以将快件视为丢失的时间间隔。
    例如,某一快递服务组织承诺的省际快件服务时限为A个日历天,则从其交寄之日起,A+7个日历天后,快件仍未达到,则可视为该快件彻底延误(丢失),其余类型的快件以此类推。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 第二十七条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 法律分析:可以要求赔偿。 2011年12月3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201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明确规定彻底延误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应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八条 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以及提供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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