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婚前女方买的房子付的首付,登记在女方名下,婚后女方还贷,若离婚,男方能分割婚姻期间还贷部分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0-17 10:07: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女方婚前买的房子有贷款婚后是否算共同财产,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一方在婚前支付全额款项,或父母支付全额购房款项,并以一方名义登记该财产,该财产属于该方婚前个人财产。
    离婚时,对方无权要求分割。
    如果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或父母支付首付购房,财产以一方名义登记,婚后偿还贷款,财产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另一方可以在离婚后共同偿还贷款和增值部分,主张相应分割。
    如果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或者一方出资购房,但财产以双方名义登记,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相应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出首付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然后婚后还贷款的,那婚后所还的贷款部分以及贷款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具体分割方式由双方协商决定,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如果房子是婚后购买的,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夫妻共同还贷,如果房屋是婚后购买的,那房屋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如果房屋是一方婚前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需要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