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全责车辆维修好可以向对方要求补偿交通费??折旧费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0-17 10:31: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方全责,在要求赔偿时是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修车期间产生的交通费的。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首先可以和对方协商,如果对方愿意赔偿折旧费就可以得到折旧费,如果没有,由于目前没有任何法律条文明确这个所谓的折旧费,且保险公司也不会承担,所以折旧费的索赔会比较困难。但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对车辆损失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一、车辆维修期间的交通费由谁赔偿
    1、车辆维修期间的交通费的赔偿方需视情况而定:
    (1)车辆去修理,当事人不能使用自己车辆需要乘坐其他交通工具而产生的费用,这个就属于间接费用,间接费用损失的赔偿处理,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协商解决,赔偿方由双方当事人的协商结果为准;
    (2)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需要维修的,责任人需要赔偿因修车期间,受害人使用代替性交通工具产生的费用,责任人拒绝赔付的,则需要自己承担,法律没有强制规定。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二、一般保险赔偿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1、报案。
    发生交通事故,立马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查勘定损。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将索赔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理算复核。
    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所有赔案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审批。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6、赔付结案。
    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所以,受害人索赔时,要在交警部门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保险公司审查受害人在本公司购买的保险种类情况,符合赔偿的,保险公司才会进行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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