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2013届毕业生,签订了三方协议,属于用人单位的协议已经寄到用人单位,属于个人和学校就业指导处的三方协议都在自己手里。三方协议中并没写违约金的问题,现在想要毁约,用不用交违约金?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解约,我需要怎么办?

2019-06-13 16:05: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
    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
    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 合同中一般都会约定购房合同毁约违约金,例如房价的20%。至于买家能否不要定金就能轻松退房,要看业主是选择要买方赔偿定金还是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肯定比定金要高很多,但至于能否达到房价的20%最终也需要法院的判定。
    至于以政策变动是作为不可抗力解除合同,这从2007年房价下跌时的官司来看,法院并不给予支持。
  • 劳动合同是双方真实、自主意识表示,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已作出明确、合理的约定,则企业违法或者违约时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执行,支付劳动者违约金。同时,如果赔偿实际损失金额超出约定的,劳动者还可以要求增加赔偿金额。
    但在实际处理中,一些法院可能会认为,经济补偿金性质属于法定的违约金,既然支持了法定违约金,就没有必要在判用人单位支付合同违约金了。
  • 解除劳动合同有几种情况:
    1、合同到期;
    2、双方因某种原因协商解除合同;
    3、一方违约解除合同;合同任何一方重新签订第三方时,必须申明双方已经解除合同关系,要办理相关文件,包括:到期合同;双方有效协议;或其他证明双方已终止合同关系的文件。一般企业方还应该开具离职证明;好的企业还会开出雇主信说明受雇员工表现以便员工能够较快找到新的工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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