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鉴定书,工伤认定厂方不给该如何办

工伤索赔
2023-10-17 10:5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鉴定书公司不给,可以直接去社保局说明情况叫社保局提供一份副本,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
    一、工伤鉴定申请表;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法律依据:
  • 法律分析:单位不给工伤认定书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索要工伤认定书。工伤认定书是指职工因工受伤后,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后出具的法律文书,以此证明该职工是因工受伤。
    想得到工伤认定书需先到你们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厂里不配合工伤司法鉴定,可以重新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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