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有效期为两年,还是三年?

房屋买卖
2023-10-17 12:2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买卖合同诉讼有效期是3年,该有效期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算,房屋买卖合同诉讼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房屋买卖合同诉讼期限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法律分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期限为三年。法律规定权利人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如果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没有行使自己的权利,那么之后再提起诉讼的,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