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同等责任按以下方式处理:
1、责任方分别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要求保险公司现场定损,赔偿方式为自赔;
2、保险公司现场勘验定损后,110报警去所属交通队;
3、由交通队出具简易程序
交通事故认定书;
4、凭事故认定书和保险公司的勘验定损单据自己修车,自己理赔。
事故同等责任是指在一个事故中,发生事故的双方当事人都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并且所犯过错对造成事故的因果关系大致相当,应负相同的事故责任。
因同等责任,事故双方当事人对事故所造成的总损失,应承担相同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发生后最先要做的是保护事故现场同时叫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建议在此时打电话报警,由交警介入处理。
交警介入后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对事故双方当事人进行问话调查,对车辆进行技术检验,然后根据整个事故情况及成因对事故进行责任划分。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