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鉴定的一般程序是怎样的

工伤索赔
2023-10-17 12:5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鉴定的一般程序: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书面鉴定申请;提交诊断证明及有关检验材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法律分析:劳动鉴定一般程序:
    一、由需要鉴定的伤残职工向用人单位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书面鉴定申请;
    二、到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将诊断证明及有关检验材料送到劳动鉴定委员会;
    三、由劳动鉴定委员会根据鉴定标准,对申请鉴定者的病伤情况进行鉴定,作出是否医疗终结、是否丧失劳动能力、是否仍需病休等结论,并将该鉴定结论通知申请鉴定人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件。
    第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 劳动能力一般是按下列程序来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书面鉴定申请;提交诊断证明及有关检验材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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