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报考了驾校,没考科一,但是学车时间过期,可以退费吗?

消费者维权
2023-10-17 13:3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考驾照过期了退学费吗:可以。由于没有统一的规定,一般都是按交管局相关通知规定来退费的:未参加科目一培训的;完成科目一考试后,由于培训机构的原因,60天内未安排学车人参加科目二培训的。
    退还全部培训费。已完成科目一考试,因学车人个人原因未参加科目二培训的,退还扣除培训教材费、理科培训费及辅导材料费后的培训费;已参加科目二培训,培训学时未超过科目二总学时三分之一且未超过培训期90天的,退还培训费的50;完成科目二考试后,培训机构90天内仍不安排学车人参加科目三培训的,退还培训费的50。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换发、补发、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
    条件具备的,可以办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业务。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遵循严格、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期限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车辆管理所应当将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有关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事项、条件、依据、程序、期限以及收费标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省级、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网上建立主页,发布信息,便于群众查阅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有关规定,查询驾驶证使用状态、交通违法及记分等情况,下载、使用有关表格。


  • 法律分析

    是可以退的,每个驾校都有着不同的退费标准,因为是自己想退费,就是属于一种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的全部后果,能够退的学费由驾校来确定,在扣除建档费,体检费,报名费等等后退还。在办理退费的时候需要扣除一定的费用,比如说建档费,每一个驾校的退费标准也不同的,具体是要以当地的驾校为准,在驾校完成的项目越少,所能够退回的费用就越多。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第二条 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是指以培训学员的机动车驾驶能力或者以培训道路运输驾驶人员的从业能力为教学任务,为社会公众有偿提供驾驶培训服务的活动。
    包括对初学机动车驾驶人员、增加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员和道路运输驾驶人员所进行的驾驶培训、继续教育以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等业务。
  • 可以退的,驾校报名费主要报考二个部分:驾校的培训费+车管所的考试费。科目一考过了,如果退费的话除了驾校扣除一部分业务办理手续外还要扣掉考科目一的考试费。但科目一考试一般就几十元。
    退费办理一般直接到驾校办理退费手续,不过退费最好有个比较合理的理由,驾校也会比较快的给你办理,不然无故退费这样也会给驾校带来一定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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