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公和他表弟是去年八月份因为盗窃罪刑事拘留一个月,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满一个月放出来监视居住,他表弟跑了,他自己去公安局交了2000多块钱的保证金,说有什么情况随时通知,后来我怀孕回老家那号码不用了换了号码,期间他表弟被抓了判了五个月没有通知我们,可是现在宝宝才20天老公被抓走了,这样会判刑多久?

刑事辩护
2018-08-13 03:16: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如果盗窃罪满足上述条件的可以依法进行监视居住。
  • 监视居住是指公、检、法对符合逮捕条件但具有法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监视居住期间: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侦审判各自6个月累计长达18个月监视居住、不计入办案期限】。
    1.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审理。
    2.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a.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b.解除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有关单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七十九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