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起诉离婚不判离怎么处理

起诉离婚
2023-10-17 15: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判不离的解决方式是:
    第一,原告可以在第一次判不离后,等六个月,再次起诉离婚。
    第二,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可以马上再次起诉离婚。
    第三,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起诉离婚如下情况下不判离:
    1、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感情并没有破裂的,不会判决解除夫妻关系;
    2、双方尚未就子女抚养等重要问题处理完毕的,不会判决解除夫妻关系;
    3、其他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处理起诉离婚判不离的方式:
    1、若因双方感情未破裂而不判决离婚的,当事人可积极收集相关证据,足以达到认定感情破裂,可再次请求离婚;
    2、若因双方未就子女抚养处理完毕而不判决离婚的,当事人可基于友好协商,再次就子女抚养进行协商,处理完毕后,持相关证据,再次请求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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