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欠高利贷钱被起诉了

债务追讨
2023-10-17 16:0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借高利贷被起诉了怎么办
    1、借高利贷被起诉了需要举证在合理的利息范围内偿还债权债务。法律不禁止民间借贷,但是是禁止高利借贷。虽然放高利贷不犯罪,但违法,法院只保护合理的利息范围。如果被起诉了,需要举证自己的行为恰当之处,尽最大可能保护好合法利益,主动交代错误,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自由裁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欠网贷的钱还不起怎么办
    欠网贷的钱还不起的处理办法:
    1、首先一定要让对方知道,钱一定会还的,把凭证一定要保存完整,约定借款数额还款期限、利息计算以及违约后果等;
    2、如果还款期限到来了而自己没有钱还款,这是与借款人协商还款时间;
    3、与对方协商,分期还清债务。

  • 一、被高利贷起诉该怎么办
    1、借高利贷被起诉需要举证在合理的利息范围内偿还债权债务。法律不禁止民间借贷,但是是禁止高利借贷。虽然放高利贷不不犯罪,但违法,法院只保护合理的利息范围。如果被起诉了,需要举证行为恰当之处,尽最大可能保护好合法利益,主动交代错误,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自由裁量。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第二十七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起诉应递交哪些材料
    1、原告除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正本外,还应按被告及第三人的人数提供诉状副本;
    2、诉状附有与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其主张相关的证据原件或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证据复制件;
    3、原、被告诉讼主体资格证明。
    原告或被告是法人的,还需递交最近一次的工商年检证明材。
  • 高利贷因其利息约定高于法律允许的范围,本身就是违法的,但是实践中,往往也并不止于此。否则,仅仅只是利息约定过高,并不会直接导致借款合同无效。对于高利贷合法的部分,债权人拿着欠条可以去法院起诉欠债人。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第二十九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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