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兴趣班算不算教育费,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子女抚养
2023-10-17 18:02: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兴趣班算教育费。兴趣班费用属于学费的一部分,也是抚育费用的一部分,双方可以协议分担,也可以起诉至法院判决分担。按照法律规定,如因学费等必要费用增加而导致原定抚养费不足的,同时父母双方又有给付能力的,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育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八条
  • 离婚后兴趣班不算教育费。教育费用只包括九年制义务教育以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合理费用,不包括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在抚养子女期间支出的各类培训费用。不过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如果愿意负担孩子课外兴趣班的培训费用的,法院也不会加以阻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 离婚后,孩子报名兴趣班的算教育费。根据当今社会实际情况,兴趣班已成为子女教育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兴趣班费用属于学费一部分,也是抚养费的一部分,双方可以协议分担,也可以起诉至法院判决分担。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