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转让债务需要抵押人同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三十九条规定,主债权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各债权人主张就其享有的债权份额行使担保
物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债务被分割或者部分转移,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债权人请求以该担保财产担保全部债务履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主张对未经其书面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三十九条
主债权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各债权人主张就其享有的债权份额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债务被分割或者部分转移,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债权人请求以该担保财产担保全部债务履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主张对未经其书面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