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能够不能够提起行政诉讼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0-18 06:3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不服交通事故认定能提起行政诉讼吗
    1、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怎么划分
    1、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2、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3、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 一、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1、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条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十三条
    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信原则。
    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二、行政诉讼的流程是什么
    行政诉讼的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法院立案;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之后,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起诉进行审查;
    2、审理前准备,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向原告送达收到的答辩状副本;通知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开庭时间、地点;
    3、开庭审理,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陈述行政争议;举证质证;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等;
    4、当庭判决或择日宣判,并向各方当事人送达判决文书。
  • 交通事故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是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是交警部门做出的一份关于交通事故调查方面的证据,当事人只能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复核以一次为限。
    如果是对赔偿有异议的,属于民事案件,需要提起民事诉讼,而不是行政诉讼。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