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收养协议只要符合下列条件的即有效:
1、收养方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法定资格;
2、当事人自愿且意思表示真实;
3、收养协议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等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