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首付是父母交的,贷款也是父母交的,登记在儿子和媳妇名下,离婚怎么分配?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0-18 07:5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付首付离婚分配房产如下:一方父母支付房屋首付款,并自行承担后续贷款的,房屋归出资方或其子女所有;一方父母支付房屋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的,或者房屋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的以及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的,均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法律分析:离婚房产的分割:
    1、婚前或婚后取得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且付清房款,该房产是个人财产。
    2、婚前支付房产首付,婚后双方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为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买房作婚房,登记在一方名下,是夫妻共同财产。
    4、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该出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可通过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决定财产归属。
  • 法律分析:这个要分好几种情况的,得看首付是婚前还是婚后支付,还要看房子是登记在谁的名下。情形一:婚前父母出首付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么女方可主张婚后还贷及其增值部分;
    情形二:婚前父母出首付买房,登记在双方或对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话双方平均分割,父母出资部分属于赠与给双方的,无法主张;
    情形三:婚后父母出首付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是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现象,房产到底怎么分割,司法实践中有争议。目前较为普遍的判法是,父母出资的首付款,可按照《婚姻法》第18条第
    (3)项的规定精神,可以认定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所购房屋的产权及增值收益部分归夫妻双方共同共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