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土地变更使用性质,违法吗

土地纠纷
2023-10-18 09:36: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私自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属于违法行为。对于已经审批建设用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如审批建设用地为工业用地,用作商业用地或居住用地,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并处以罚款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
    经国务院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据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属于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权限内的,根据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私自更改土地使用性质违法。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
    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 擅自改变土地使用用途是违法行为的可能性为百分之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规定,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