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注销后公司的债务如何进行承担

企业法律顾问
2023-10-18 09:42: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公司注销后债务如何承担
    1、公司注销后公司的债务应当是以公司所清算出来的财产为限来进行清偿。当然,有以下几种情况,也可以要求股东承担相应责任。
    (1)股东出资瑕疵;
    (2)股东抽逃资本;
    (3)公司清算程序不合法。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六十四条
    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二、公司注销的流程
    公司注销的办理流程为: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到开户银行办理银行账户销户;
    4、法人拿着上面的国税、地税、银行销户的证明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5、选择当地一家主流报纸,刊登注销公告登报45日后再去注销公司;
    6、登报45日后,法人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7、法人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 公司注销后,债务由清算组以公司的全部财产来承担,而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或股份来承担有限责任。如果股东滥用其权利,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则股东要以其财产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公司注销后债权的处理存在两种情形:
    1、公司注销前履行了清算义务的,无论公司财产是否能够清偿公司的债务,都不应追究其股东的责任;
    2、公司注销前未履行清算责任就注销公司的,公司股东、董事、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需要继续承担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第二十条
    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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