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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了会罚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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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8 11:1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会罚款。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之后将视为无证经营,是违法行为,会受到行政处罚。食品经营许可证是有一定的期限的,要求商家在食品经营许可证即将过期的时候立即补办。
    流通许可证延期办理流程有哪些
    1、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到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窗口或原发证的工商管理、门所在区县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窗口递交有关材料;
    2、受理各区县分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决定书;
    3、审核受理后,各区县分局指派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 食品生产许可证过期,视为无证。如果继续经营,会面临罚款,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法律依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食品生产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生产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准予延续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不变,有效期自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延续许可决定之日起计算。
    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作出不予延续食品生产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 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两个月是罚款的。
    在对食物的要求上会越来越严格,因此食品经验商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这样才能合法的经营食品买卖,食品安全许可证过期,换流通许可证不用交罚款,但是证过期期间还在经营,视同未经许可、无证经营,食品安全许可证过期期间还在经营,视同未经许可、无证经营的结果:
    1、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
    2、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10000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3、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四十一条 生产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等具有较高风险的食品相关产品,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实施生产许可。
    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活动的监督管理。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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