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投诉书应写明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被投诉单位的名称、住所、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投诉的具体事项;希望劳动监察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的意思表示;以及本人的签名、盖章和投诉的日期等。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