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只凭报警记录是不是可以认定家暴

家暴
2023-10-18 11:4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只凭报警记录不一定能认定为家暴。认定家暴的应当具有完整处分的证据链,不得仅凭单一的证据就认定家暴,如果出警记录以及询问笔录很明确,且具有结论性描述,或是公安机关对此也有结论认定的,则也能作为认定家暴的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 1、只凭报警记录不一定认定家暴。
    2、如果出警记录以及询问笔录很明确,且具有结论性描述即一方所受伤害事实与另一方存在因果关系或就是另一方殴打所致那么此时可以成立家庭暴力。
    2、如果出警记录以及询问笔录很明确,且具有结论性描述即一方所受伤害事实与另一方存在因果关系或就是另一方殴打所致那么此时可以成立家庭暴力。
    3、反之出警记录以及询问笔录没有明确性的结论,否则,不能认定家庭暴力。但仅有报警记录证明力还不够,最好结合因家暴受伤医院出具的证明。
    3、反之出警记录以及询问笔录没有明确性的结论,否则,不能认定家庭暴力。但仅有报警记录证明力还不够,最好结合因家暴受伤医院出具的证明。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只凭报警记录,若出警记录以及询问笔录很明确,满足家庭暴力认定条件的,即具有结论性描述,那么此时可以成立家庭暴力。反之不能认定家庭暴力。但仅有报警记录证明力还不够,最好结合因家暴受伤医院出具的证明。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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