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是哪些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0-18 11:4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可以在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同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法律分析: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如下:
    1、侵害他人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2、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3、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
    4、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 精神损害赔偿范围有:
    1、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
    2、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
    3、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
    4、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