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拆迁安置房买卖协议有效吗

拆迁补偿
2023-10-18 12:10: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拆迁安置房买卖已办理产权登记的有法律效力。买卖拆迁安置房应签订安置房买卖合同,缴纳首付款后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及房产证等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过户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在国有土地之上建立的拆迁安置房,能拿到产权证的房屋就可以买卖。如果在集体土地上,无法转给外人,则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八条 【合同效力援引规定】本编对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的有关规定。
  • 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有效。拆迁安置房买卖双方应当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买卖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