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动产证能够过户吗

房屋产权
2023-10-18 13:0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动产权证是可以过户的
    ,并且它的流程和普通住房过户流程存在的差异并不大,只要携带不动产权证、测绘图、查档证明、房产评估报告、双方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买卖合同等资料和证件到房产管理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扩展资料
    不动产权证办理流程:
    第一步,初始登记
    购房者需要在交房使用之日起的60天内,将其房屋产权等级资料报送房管部门,由房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20日到60日不等),购房者可在入住三个月后向开发商咨询初始登记情况,或者在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自行查询。
    初始登记阶段房管部门需要查看开发商的五证两书。五证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查看开发商的五证两书是确保开发商买房手续完成、买房资格健全的手段。
    第二步,填写《房屋权登记申请表》
    购房者在确定初始登记完成后,主动到房屋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权登记申请表》。
    填写完成后,让开发商签字盖章。提醒各位购房者,部分开发商手中有现成盖好章的表格,购房者可以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购房者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产权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咨询,省去奔波之苦。
    第三步,拿测绘图(表)
    不动产权登记部门要确定产权证上的房屋信息,测绘表是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购房者必须携带。如何取得测绘图(表)呢?购房者需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
    购房者也可以携带个人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或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第四步,在开发商处领取办证相关文件
    办证所需要的文件多而杂,购房者在填写申请表的时候应该提前咨询相关部门,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准备齐全。
    相关文件主要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需要开发商盖章的地方也不能落下。
    第五步,交公共维修金、契税等费用公共维修基金是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代办收取(部分城市),还有部分城市是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
    购房者尤其要注意:无论是小区代办收取还是银行代收,都必须保留好缴纳凭证,这两笔款项的缴纳凭证是办理房产证的重要文件,一旦遗失会影响办理产权证时间。
    第六步,提交申请材料。
    备齐申请材料后,即可向房屋管理部门递交申请。
    第七步,规定时间内领取房屋产权证购房者携带房屋管理部门的领取证书通知书,按照通知书上的时间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期间,需要缴纳印花税(贴花)和产权登记费、工本费。
    在缴纳相应费用时,购房者要仔细核对不动产权证上的信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信息尤为重要。
  • 不动产证可以过户。不动产证是由不动产的产权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不动产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产权人凭不动产证可以对其自有不动产进行实际控制、实施交易。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二百六十六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 不动产证可以过户。如果是因买卖、抵押过户不动产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如果是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以继承、遗赠等方式取得不动产权的等情形可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
    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