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况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1、下列情况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处理决定;
(2)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
(3)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4)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5)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6)行政机关对落实私房政策等历史遗留问题作出的处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
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二、申请行政复议要满足哪些条件
申请行政复议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应当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
4、应当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受理范围;
5、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