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离婚按揭房如何过户到另外一方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0-18 15:1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按揭房可以过户给一方的,但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
    一方当事人单方申请登记,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办理过户
    一.若离婚协议上明确了房产归属和单方办理手续的,可凭离婚协议书离婚证、身份证及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单方办理并归手续
    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 夫妻离婚按揭房过户到另一方需要先偿还完房屋贷款,然后到房屋管理登记部门进行房屋转让登记,房屋管理部门对申请登记进行审核,满足条件的进行转让登记。按揭房是抵押给银行的,所以需要还完贷款后进行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离婚后按揭房过户的情况有将夫妻共有的按揭房产转让给夫或妻一方;转让给第三方;以及将夫妻个人所有的按揭房产转让给对方。过户房产需要当事人依法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