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事实婚姻是怎么规定的

2023-10-18 16:2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事实婚姻怎么认定
    1、事实婚姻的认定标准,具体如下:
    (1)事实婚姻的男女都无配偶,有配偶则构成事实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事实夫妻有继承权
    事实夫妻没有继承权。夫妻之间相互享有继承权,而夫妻是在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才形成的。而事实婚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所以双方之间没有继承权。
    三、事实婚姻财产怎么分割
    事实婚姻由男女双方协商分割财产,在事实婚姻期间属于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是属于可以分割的共有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不分割。

  • 1、事实婚姻的界定标准如下:一般来说,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目前已经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应视为事实婚姻,其婚姻效力同普通婚姻关系一样,受婚姻制度相关法律的保护。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的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的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 1、事实婚姻的要件如下: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的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的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的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