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可以在异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

协议离婚
2023-10-18 17:1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需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2、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
    严格来讲,夫妻在异地是不能办理协议离婚的。因为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条规定 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离婚时,夫妻双方必须到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另外还需要提供相关的材料和证明文件,需要明确的是离婚时还应当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进行合法合理的处理,双方应当严格遵守离婚协议的相关条款和规定并执行。
  • 离婚离婚一般不能在异地民政局办理,必须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协议离婚的双方应当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等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一、异地民政局可以办理离婚登记吗
    异地民政局不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只能诉讼离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要提起诉讼离婚的,在被告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离婚,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立案;法院受理后,参加庭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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