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有专门的鉴定机构,所以不能由第三方鉴定,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应当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
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发生医疗事故,无论是卫生行政部门还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
损害赔偿纠纷,
自愿原则都应该贯穿整个调解程序: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由第三方参与调解,自然就无法开始调解程序;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相关责任的认定,调解程序自然无法继续;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最后的赔偿数额,调解程序也就无果而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