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怀孕妇女不能够判死刑吗

刑事辩护
2023-10-18 19:1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孕妇可以判死刑吗
    1、孕妇不可以判死刑。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或者死缓。审判时,从侦查羁押时起至审判的全过程。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如果发生人工流产或自然流产的,仍视为孕妇对待。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九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二、盗窃罪会不会被判死刑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盗窃罪是有可能被判死刑的。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单处罚金。
    2、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那么这个时候就可以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 法律分析:怀孕妇女不适用死刑。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之前如果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死刑,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的。在停止执行的情况下,执行死刑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用书面形式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由院长签发停止执行死刑的命令。经过审查核实,如果认为原判决是正确的,必须报请核准的人民法院再签发执行死刑命令,才能执行。如果查明罪犯确实是正在怀孕的妇女,应当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人民法院应当在交付执行死刑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 法律分析:孕妇是不能判死刑的。对于孕妇犯罪的固然应该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但是孕妇肚子肿的婴儿是无辜无罪的,所以不能够因为孕妇被判处死刑而导致婴儿连坐杀掉。所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对孕妇判处孕妇,其中也包括死刑缓期执行(即死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