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后,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和律师可以向办案机关申请
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条件: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2)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
(3)患有严重疾病、不能照顾自己、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
(4)拘留期届满,案件尚未完成,需要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