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减刑和假释能够一起吗

刑事辩护
2023-10-19 07:1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要申请假释、减刑,应当先由服刑人员向执行机关提出申请;然后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或减刑的建议书;再由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最后符合条件的,裁定予以假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 “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罪悔罪;
    (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
    (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 服刑人员如果符合假释的条件的,可以向监狱申请假释,然后由监狱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再由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最后对符合假释条件的服刑人员,就裁定予以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九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
    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第八十二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 服刑人员如果符合假释的条件的,可以向监狱申请假释,然后由监狱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再由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最后对符合假释条件的服刑人员,就裁定予以减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九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
    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第八十二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