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男方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房屋离婚后女方有没有权分配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0-19 07: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该按如下规则分配房产: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如果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所购房屋,一般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房产出资等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对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增值婚后是有权分享的。但如果该增值为自然增值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而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婚后一方出资的房产离婚时的分配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是在结婚后用自己的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则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
    2、如果是用家庭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要分一半给对方。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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