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超市提前一个月辞职,但是还有5天才一个月就要走了,老板扣我工资吗

讨薪
2023-10-19 08:12: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提前一个月辞职扣工资是不合理的,公司随意扣工资可以找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大队命令用人单位按期支付工资,拖欠欠薪,还要支付赔偿金。也可以通过直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方式解决。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以用人单位严重过失为由提出辞职。例如,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障、拖欠工资或扣除工资、限制制度严重违反国家制度或严重损害职员利益等。这种辞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只要员工在30天前通知公司离职,即使公司不批准,也不进行工作交接,30天后员工也可以正常辞职。
    劳动合同法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辞职。
    用人单位主要考虑生产的连续性,员工突然辞职,用人单位寻找合适的工作人员需要一定的时间,但劳动合同法不允许用人单位以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人员为由无限期推迟员工的离职。所以有了30天的设定。
    与全部劳动合同法相比,对雇佣者的各种限制规定相比,提前30天的要求是对职员的唯一限制。
    单位批准员工辞职不等于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在月初接到职员辞职申请后可以完全批准同意,但要到月末才能安排工作交接,工作交接完成后才能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在此期间,职员必须正常上班。否则,公司可以充分承认员工的缺勤,并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则和制度处罚员工。很多公司并不要求员工必须填满一个月,但也不能认为要求员工填满一个月是无理的要求。
    甚至,我见过工人在辞职报告中有过30天后离职、雇主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最终不被支援的判关于离职证明,根据法律规定,在劳动合同解除后15天内发放并不违法。所以,对于题主的问题,我只能说,原来公司确实是故意欺负你,但别人的方法是根据法律来回避的,没有好方法。
    唯一可行的是与新单位沟通,告知新单位的实情,希望新单位谅解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相关的规定,劳动者如果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如果是试用工,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劳动者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提前告知单位,且对单位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劳动者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单位扣除其一个月的工资,属于违法行为,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法律分析:如果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没有提前一个月辞职,扣工资的,为无效条款。如果扣了你的工资,你可以选择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但是,建议劳动者按照规定辞职,因为不按照规定辞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需承担赔偿责任,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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