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法典婚前房子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0-19 08:3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婚前房产是否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1、婚前财产可能会成为共同财产,具体如下:
    (1)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如果没有约定的,婚前财产结婚后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婚前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
    婚前房产离婚后分割情况如下:
    1、如果该婚前房产单纯为一方购买,则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不能对其进行分割;
    2、如果另一方参与婚后还贷,则离婚时应将一方婚前购买的按揭房判归买房者所有,同时应当将夫妻所共同偿还贷款的一半补偿给另外一方。
  • 婚前房产一般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则一般应认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前的房产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