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审判离婚,原告又提起二审,法院通知我去取上诉状。我一直没去取,就是想拖延二审立案时间,能行吗?谢谢

离婚
2019-06-13 21:11: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两种类型。协议离婚是比较简便而且容易处理的办法,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的民政部门领取离婚证,建议优先考虑;如果确有必要,感情确实破裂,那么走诉讼途径是下一步办法,到被告户口地或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如果你觉得必要,建议去聘请律师为你代理,因为这个问题处理方式比较复杂,而且对后期的影响、风险都比较大,有律师的话,能够让你更好、更高效地保障你的权利,毕竟你的权益更需要保障。
  • 在中级法院的准许撤诉裁定送达后,诉讼程序即终结。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对一审民事判决不服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法院受理上诉后,当事人向二审法院撤回上诉的,经二审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并送达后,二审法院的裁定即生效,原一审法院的判决也生效。
    如果一审判决准许离婚的,则在二审法院裁定撤回上诉后,判决即生效,双方的婚姻关系即合法解除。《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七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 起诉离婚下达判决书时间,要看本地法院受理后适用的是哪一种审理程序。
      若是普通审理程序,会在六个月内审理完毕下达判决书。如果是简易审理程序,会在三个月内结束审理下达判决书。
      建议是本人持有身份证到起诉离婚的法院咨询庭审结果。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追问
    三个月没下判决书,就要等到六个月后才会下判决书了
  •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应当或可以审判的请求事项的总和。  
    二、离婚案件的审判范围  根据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目前,人民法院审判离婚案件的具体范围包括:  
    (一)应当审判的离婚请求。  这是每一个离婚案件都必须进行审判的诉讼请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是离婚案件中,对案件性质起决定作用的,带根本性的诉讼请求。因为,离婚案件,就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产生的。因此,离婚的诉讼请求,是每一个离婚案件的当事人都要提出的诉讼请求。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是由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姻自由原则所决定的。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离婚,就是离婚自由的具体体现。  
    (二)可以审判的其他请求。  指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中提出的,法院依法可以在离婚案件中一并审判的非离婚请求。离婚案件中的其他请求,不对案件性质起决定作用,仅处于从属的地位。  依照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案件中可以审判的其他请求共有11种,包括:确定子女抚养义务分担(或承担)的请求、确认探视子女的时间方式方法的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请求、分割夫妻双方在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的请求、要求对方给予经济补偿的请求、清偿夫妻共同债务的请求、要求对方离婚时给予经济帮助的请求、无过错方的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一方要求追究另一方妨害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法律责任的请求、要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请求、确定房屋使用权的请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