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贷款了没有钱还,被起诉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10-19 09:3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款不还的起诉的程序主要是:
    1、由原告准备好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资料、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到法院立案庭进行立案。
    2、法院决定立案后,按法院通知交纳案件受理费。
    3、开庭审理。
    4、调解或判决生效后,对方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借款的,原告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贷款无力偿还被起诉的处理方式如下:
    1、当事人可以先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或者是延期还款;
    2、在工资不够还债的时候,首先可以以诚恳的态度和债权人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约定分期进行还款或者是延长还款的期;
    3、如果协商不成的,则通过开庭解决,法院会根据债务人的具体的财产情况和债权人的要求进行判决。
    欠债不还是否适用拘留
    1、如果对方欠钱不还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对方执行债务,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让对方执行判决书;
    2、如果对方是有财产而拒不还钱的话,那么法院对通过强制执行的手段将对方进行拘留让对方执行判决书;
    3、如果对方是没有财产而无法执行的话,那么此时法院是不能对其拘留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
    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 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还钱,流程如下:第一,原告到法院起诉,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第二,法院立案审查,审查只是形式上的审查,只要符合立案的标准即可,即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事实请求和理由等;第三,法院排期开庭;第四,法院通知当事人到案,开庭进行审理;第五,作出判决并且宣判民事诉讼的判决结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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