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厂搬迁如何赔偿员工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0-19 09:41: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厂搬迁赔偿会有两种情形,工厂可以与劳动者协商继续维持合同或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给付补偿金,每服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工资主要是指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超过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按半年计算。
    工厂搬迁,员工不去的,否给予经济补偿,要具体衡量企业搬迁的距离及合理性因素,一个区之间搬迁,对员工工作生活影响不大的,公司可以不补偿。
    但是如果劳动地点发生变更的,必须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协商不一致的因为劳动地点的变更属于重大变更,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 关于工厂搬迁工人补偿费来说,单位进行搬迁,以此单位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单位是应该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按照员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进行计算。
    按照每工作满一年一个月本人工资,不满半年的按照半年计算,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
    工厂搬迁需要对不愿意到新厂址工作的员工进行补偿,其补偿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协商。双方当事人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之上,就补偿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第二,协商不成,依程序直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因客观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为由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按照你在该公司的实际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厂里搬迁员工是否有赔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分别是:
    1、工厂搬迁,如果未辞退员工的,没有补偿;
    2、如果因搬迁而辞退员工的,则有补偿。员工在工厂工作每满一年的,可获得一个月的工资补偿。
    拆迁实施中,拆迁人应对承租企业补偿的项目有哪些
    在法律实践中,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部分:
    1、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
    2、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3、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