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是不是也要一并抵押

抵押担保
2023-10-19 12:03: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抵押时土地使用权也一并抵押。房屋及其他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抵押时,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依法实施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一体的原则。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
    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第三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 民法典规定,抵押房屋时,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的。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八条,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不可以分别抵押,当事人以建筑物抵押的,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也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也一并抵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